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博士专项招聘公告已于2025年2月7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外公布,根据《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博士专项招聘公告》要求,现将有关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岗位编号SW01、SW02、SW03、SW04、SW05、SW06、SW08、SW09、SW10、SW12、SW14、SW16、SW17、SW18、SW20、SW21、SW22、SW23,通过报名系统(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成功者。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一)资格复审
本次资格复审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形式进行。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能参加考核。
即日起至3月11日(周二)16:00,请考生按照以下材料清单规定顺序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rscsz@szhct.edu.cn,邮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资格复审”命名,如“SW04***资格复审”。材料清单如下: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②高中毕业后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按博士、硕士、学士顺序),博士未毕业人员提供博士阶段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高校不发纸质三方、采取网络签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供最新就业网未签约截图);
④国(境)外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⑤岗位有专业方向的,须有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由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开具),若毕业生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中标明专业方向的,无需再开具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⑥招聘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经历等(按岗位表要求而定);
⑦个人简历一份。
以上材料请务必真实、清晰,使用原件扫描,按上述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图片请按阅读顺序勿上下颠倒或左右翻转。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一套,请考生在考核当天携带,并将再次审核,再次审核中不符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1.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5年3月14日9:00-11:00,14:00-16:00
地点: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石湖校区仁和楼223
2.面试时间
时间:2025年3月15日、2025年3月16日
地点: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石湖校区仁和楼
考生的具体考核时间和教室将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统一以邮件推送。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能参加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面试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分数相同者,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100%。
四、录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岗位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参加考核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不得穿着带有原毕业院校标识的服装或配饰,如服装有相关标识,请提前做遮掩处理。
3.考核期间,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考场秩序。
六、咨询电话及地址
联系电话:0512-62690092,邮箱:rscsz@szhct.edu.cn。
学校地址:苏州市科华路28号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石湖校区。
附件:考核人员名单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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