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各地引才政策

部分地区引才政策

来源:江苏卫生人才网 时间:2023-05-11 作者:江苏卫生人才网 浏览量:


如东县:

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执业医师类),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不含规培时间),奖励10万元,其中第1年支付2万元,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一次性支付8万元。

--《中共如东县委 如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东委〔2021〕63号


如皋市:

D类: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临床类、中医类和口腔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E类: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临床类、中医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D类人才取得四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后,奖励10万元,服务期5年;

E类人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后奖励5万元,服务期5年。

--《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皋政办发〔2019〕106号)


启东市:

乡镇卫生院(除第三人民医院外的一级及二级医疗机构)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执业医师类),与集团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的(不含规培时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奖励10万元,一次性支付。在我市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付款50%,合同期满后再付50%。3年后参照人才“县管乡用”政策,可参加上级医院的遴选考试。如继续留在基层医院,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补贴;取得中级职称后,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补贴;取得高级职称后,每月享受3000元生活补贴。除有新文件规定外,该待遇可享受至退休。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启政办发〔2021〕1号)



南通市通州区:

基层医疗机构引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执业医师类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与基层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不含规培时间),奖励10万元,分2次兑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奖励5万元,合同期满后奖励5万元),在我区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8万元购房补助。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22〕53号



句容市:

本科及以上学历发放9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分3年发放);单位免费提供食宿。

--《句容市医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暂行办法》(句人才办〔2019〕8号)



扬中市:

在基层连续服务8年享受人才补助8-30万元;非扬中籍连续5年享受住房补贴6000/年。



详情请见报名微信公众号“江苏省卫生人才网”

7.1公众号二维码.jpg

分享到:
上一篇: 江苏省各市引才政策集锦 下一篇: 泰州

Copyright C 2002-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江苏省医学考试中心)   

Copyright C 2002-2023 jswsrc.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才服务许可证:苏人中介第(2007)002号   苏ICP备18069929号-1  

联系技术支持 QQ2437502008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