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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江苏卫生人才网 时间:2023-04-07 作者:江苏卫生人才网 浏览量:


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于2022年12月28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外公布,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我单位已确定参加招聘岗位(A439)面试的人选,现将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根据2023年3月1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的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下午。

2.面试地点:中心702会议室。

3.面试程序:资格复审、面试。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60分不予录用。

5.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录用安排

按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4月22日下午13∶30-13∶50,携带身份证原件,抵达指定地点签到,迟到或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13∶55准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2022年未就业毕业生及2023年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原件;除2023年毕业生之外的所有应聘人员还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23年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也须携带证书原件。

3.若资格复审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应聘者考核资格。

4.考生进入候考室至面试结束,应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后放入专用信封,并将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遵守面试程序,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五、联系电话:025-86617284组织管理部。

附件: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名单

附件: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名单.docx


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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