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二批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考核公告
我院2019年第二批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计划已于2019年10月22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外公布,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批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要求,现将岗位代码为G2139、G2140有关考核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考核程序
1、资格复审
2、综合面试(G2139、G2140: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答辩,分别占比50%、50%)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岗位 |
专业 |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
综合面试时间 |
综合面试地点 |
G2139 |
化学、有机化学、应用化学、药物化学 |
2019年12月17日(周二)下午14:00-16:00 |
2019年12月18日(周三)上午9:00 |
石湖校区药学院A楼314会议室 |
G2140 |
药理学、临床药学 |
三、面试名单
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附后。
四、拟录用人选
根据考核办法计算总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应届生须携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各学历阶段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招聘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个人简历五份(简历后附①-④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资格复审时一并上交。
缺席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若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取消考生考核资格。
2.在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中,请自行准备与专业相关的内容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采取传统板书形式,不使用PPT。
3.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期间,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考场秩序。
6.学校地点:
石湖校区:苏州市科华路28号。
联系电话:0512-62690092。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12月5日
附: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最高学历 |
考生身份 |
G2139 |
教学6 |
冯贤 |
女 |
1989-2-8 |
苏州大学 |
化学 |
博士研究生 |
社会人员 |
G2140 |
教学7 |
秦城 |
男 |
1991-9-1 |
南京医科大学 |
药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社会人员 |
G2140 |
教学7 |
黄中麟 |
男 |
1984-9-27 |
北京协和医学院 |
药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社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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