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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考核公告

来源:江苏卫生人才网 时间:2020-10-09 作者:江苏卫生人才网 浏览量: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考核公告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通知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安排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报到及资格
复审时间

报到及资格复审地点

G224

药事法规教师

2020年10月18日(周日)上午8:30

解放校区

行政楼

308会议室

2020年10月17日(周六)14:30-17:30

解放校区

行政楼313

办公室

G226

化学教师

G227

化学教师

G228

药剂教师

G229

中药学教师

G233

临床医学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G235

骨干教师

G236

骨干教师

G238

预防医学专业教师

G239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师

G245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局部解剖学教师

G246

生理学教师

G248

病理学教师

G251

教辅岗1

G253

专职研究人员

注:面试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各学段)、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认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另携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或认证申请受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其他条件中要求各类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wyrsc@126.com);

6.自我介绍PPT电子版。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每人15分钟左右,面试打分采取百分制。

三、具体录用方法

根据考核办法计算总分,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人社部、卫计委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核。

四、注意事项

1.若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的信息与招聘要求不符,取消面试资格。

2.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迟到或缺考者则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15-88576010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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