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考核公告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通知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安排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报到及资格 | 报到及资格复审地点 |
G224 | 药事法规教师 | 2020年10月18日(周日)上午8:30 | 解放校区 行政楼 308会议室 | 2020年10月17日(周六)14:30-17:30 | 解放校区 行政楼313 办公室 |
G226 | 化学教师 | ||||
G227 | 化学教师 | ||||
G228 | 药剂教师 | ||||
G229 | 中药学教师 | ||||
G233 | 临床医学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 ||||
G235 | 骨干教师 | ||||
G236 | 骨干教师 | ||||
G238 | 预防医学专业教师 | ||||
G239 |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师 | ||||
G245 |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局部解剖学教师 | ||||
G246 | 生理学教师 | ||||
G248 | 病理学教师 | ||||
G251 | 教辅岗1 | ||||
G253 | 专职研究人员 |
注:面试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各学段)、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认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另携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或认证申请受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其他条件中要求各类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wyrsc@126.com);
6.自我介绍PPT电子版。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每人15分钟左右,面试打分采取百分制。
三、具体录用方法
根据考核办法计算总分,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人社部、卫计委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核。
四、注意事项
1.若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的信息与招聘要求不符,取消面试资格。
2.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迟到或缺考者则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15-88576010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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