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淮安市委批准,淮安市纪委监委对淮安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规收受购物卡、礼品,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张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淮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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