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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签到簿上留标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2-06-22 作者:江苏卫生人才网 浏览量:

“我们不该购买烟酒违规招待,更不该套取经费……”近日,在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一案一警示”教育大会上,东升村党支部书记孙某作出检讨。

  此前,宝应县委第一巡察组下沉东升村巡察时发现,该村党员活动报支的费用存疑,巡察组很快将问题线索转给了县纪委监委。该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找来该村党支部书记询问情况,一路下村与相关人员核实。

  “党员来参加活动,我们按照惯例,中午安排大家吃顿饭。按每人60元的工作餐标准,没有超标。”东升村党支部书记孙某振振有词。

  “有没有安排烟酒?”调查人员追问。

  “没有!这张发票清楚地注明了当天120人就餐,每人60元,共7200元。”孙某拿出了党员活动日的餐费票据。

  一切看起来天衣无缝,可事情是真的如他所说,还是另有玄机呢?

  “我们去参加活动,村里都会安排一顿酒席。”另一组调查人员在走访中,从一名老党员口中得知。

  “酒席?”调查人员反问,“村里安排酒水了吗?”

  “是啊,每桌一包烟,两瓶酒……”

  支付烟酒的费用从哪儿来?带着疑问,该组调查人员折回村部,翻看了财务账目和党日活动台账资料。突然,一张“党员活动日签到簿”引起了大家注意,调查人员发现,在签到簿上的签名右下角,都标有一个很不显眼的“200元”,更离谱的是该签到簿被当作发票履行了报批程序。

  一张签到簿为何能当发票报销?调查人员随即又找来了孙某。

  “这个‘200元’是什么意思?”“这张签到簿为何要履行报批程序?”

  面对调查人员一连串的发问,孙某说出了实情。

  原来,每次党员活动日后,孙某都要求会计郭某在大家签名后面加上“200元”的字样,并将签到簿作为报销凭证,套取费用。经调查,孙某、郭某自2016年起,共套取费用65400元,用于党员活动日烟酒支出和村超额招待费。最终,二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查结后,宝应县纪委监委对近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督查,对“三资”领域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整改问题67项,完善制度4项,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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