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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拖欠集体百万租金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1-12-31 作者:江苏卫生人才网 浏览量:

新都街道裕新社区个体老板蔡某拖欠社区集体资产租金达102.5万元,却无人讨要。日前,在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开展的“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中,这一奇怪现象引起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

原来,2010年7月,裕新社区将裕新综合楼第5层1400平方米资产整体出租给蔡某用于经营。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每年一缴,自2015年10月起,每年房租上浮10%,但通过核查近年来的记账凭证,非但没有上浮,欠缴率倒是达到了44%。

调查组来到蔡某经营场所,发现墙上贴着其和社区干部共同捐款的照片。这让调查人员找到了工作突破口。

“我没问题……”当调查组问起欠租的事情,蔡某振振有词,说这里屋顶不仅漏水,而且消防系统维修费高,对社区服务很不满意。既然对社区满腹牢骚,又为何连年支持社区工作?疑团指向了裕新社区党委书记孙某。

“这事情确实赖我,我觉得蔡某是社区‘家门口’的老板,平时很支持社区工作,对他拖欠租金的事情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面对调查组,孙某低下了头。

此前,区红十字会倡议各街道拓展募捐渠道,动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捐款。孙某便动员蔡某捐款,蔡某动起了歪脑筋,他既想落得“慈善美名”,又不愿真掏腰包,提议用慈善捐款来冲抵应缴纳的社区集体租金。两人一拍即合,孙某在当月召开的社区重大事项会上讲明此事,其他社区干部未提出反对意见。

就这样,自2016年至2018年,孙某以此种方式减免了蔡某5万元租金,并对蔡某拖欠租金一事置之不理。眼看合同约定的十年租期将满,缺口租金要不回来,在收到“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问题交办单后,孙某才如梦初醒,立即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追讨租金。

经法院调解,蔡某还清了缺口租金。孙某因对集体“三资”监管的不作为,荒唐采纳承租户蔡某善款抵租金的建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裕新社区党委副书记、会计等相关责任人被一并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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