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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人才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苏卫生人才网 时间:2012-09-27 作者:江苏卫生人才网 浏览量:

关于开展“江苏人才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

苏人社函 [2012]43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206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人才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和毕业生人才资源配置优势,切实将人才服务提前向校园延伸,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主动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就业指导、就业手续办理等服务,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决定开展“江苏人才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名称
  江苏人才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2年10月--2013年2月
  三、活动主题
  创业就业、成长成才
  四、活动内容
  (一)走进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人才
  1.2012年10月中下旬,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举办江苏专场人才交流活动。
  牵头单位: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联系人:周慧,联系电话:025-83238891,电子信箱:jiangsrc@163.com。
  2.2012年10中下旬,赴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等高校,举办江苏专场人才交流活动。
  牵头单位: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葛霆,联系电话:0527-84353007,电子信箱:sqrc@sina.com。
  3.2012年10月中下旬,赴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大学等高校,举办江苏专场人才交流活动。
  牵头单位: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方钧,联系电话:0523-86880162,电子信箱:tzrczx@126.com。
  4.2012年11月上中旬,赴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举办江苏专场人才交流活动。
  牵头单位: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郑闻,联系电话:0519-86613760,电子信箱:3941604@qq.com。
  5.2012年11月中旬,举办“江苏省2013届医药卫生类毕业生人才交流大会”。
  牵头单位: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宋茜、顾曼丽,联系电话:025-83620829、83620822,电子信箱:sx3999@qq.com。
  6.2012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赴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等高校,举办江苏专场人才交流活动。
  牵头单位:镇江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孙秀宝,联系电话:0511-84403809,电子信箱:sod1688@163.com。
  7. 2012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赴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大学等高校,举办江苏专场人才交流活动。
  牵头单位: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胡莹,联系电话:0518-85812231,电子邮箱:lygrencai2009@163.com。
  8.2012年12月上中旬,赴云南大学、贵州大学、广西大学等高校,举办江苏专场人才交流活动。
  牵头单位: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联系人:周慧,联系电话:025-83238891,电子信箱:jiangsrc@163.com。
  9.在省厅统一组织基础上,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地区性校园引才活动,列入全省校园引才计划。
  (二)走进高校举办成长成才主题宣讲活动
  1.2012年11月上中旬,举办“全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及基层就业先进典型报告会”,组织高校毕业生创业及基层就业先进典型走进高校,通过与在校学生互动,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创业、就业。
  2.2012年11月上中旬,举办“全省人社局长校园行”活动,组织市人社局、人才中心负责同志走进高校宣讲,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引导他们为我省发展创新型经济建功立业。
  3.2012年11月上中旬,举办“企业HR经理进校园”活动,组织重点企业HR经理走进高校,开展就业指导宣讲,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社会、了解企业,提升就业能力。
  (三)走进高校现场开展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1.活动期间,省、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走进有关高校,现场开展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协议鉴证、人事代理、档案、户籍接转等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2.适时举办高校毕业生创业咨询会、创业创意大赛等活动,为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辅导等服务,激发高校毕业生创业热情,提升其创业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江苏人才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确保全省性统一活动的前提下,可采取独自承办或与其他人才服务机构联办的方式开展人才服务进校园相关活动,并纳入“江苏人才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总体安排。
  (二)活动期间,全省各地活动均要冠名“江苏人才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省厅将统一设计活动标识下发各地,各地自行组织的活动可在“江苏人才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冠名下标出活动主题。所有活动坚持公益性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免费,对用人单位尽量减免相关费用。
  (三)各地要加强与教育部门、高校联手,力争活动取得更佳效果。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通过在校园网刊发信息、在校园内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我省人才引进尤其是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营造高校毕业生人才向我省集聚的良好氛围。
  (四)请各地提前将参加校园引才活动的用人单位及岗位需求信息报牵头单位,10月26日前将参加主题宣讲活动的人社局长、高校毕业生、企业HR经理名单及宣讲材料报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请申请承办主题宣讲活动的高校10月26日前将承办申请报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晓军、周慧
  联系电话:025-83238910、83238891
  传 真:025-83238880
  电子信箱:jiangsrc@163.com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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