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全省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实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修订了《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和《江苏省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留言板,或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7712916@sina.com。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30日。
附件:
2.江苏省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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