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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人才派遣业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江苏卫生人才网 时间:2007-11-09 作者:江苏卫生人才网 浏览量:

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人才派遣业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卫人才〔2006〕13号

各市卫生局、省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人才资源共享力度,积极倡导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畅通人员出口渠道,更好的服务于各单位,根据《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省政府第96号令),我中心拟开展人才派遣业务,现将我们制定的《关于开展人才派遣业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附件:

  1、关于开展人才派遣业务的实施意见
2、关于人才派遣的宣传资料
3、江苏弘卫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简介


二○○六年九月四日

抄报:省卫生厅人事处


附件1:

关于开展人才派遣业务的实施意见


  一、为了体现人力资源开发的市场化运作途径,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我中心投资成立了江苏弘卫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卫公司),具体承办人才派遣等业务。

  二、派遣对象:先期拟开展护理人员派遣的试点,逐步扩大到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人员。

  三、具体程序

  (一)用人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单位介绍信及人员需求信息,并说明所需员工的具体要求(包括学历、能力、性别、年龄、数量、岗位、报酬、福利等)。

  (二)用人单位与弘卫公司签订《人才派遣协议》。

  (三)经用人单位考核、征求被派遣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被派遣人才名单。

  (四)由弘卫公司负责出具商调函调档。

  (五)被派遣人才人事档案转入弘卫公司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六)派遣单位在协议规定的日期内将派遣费用划拨到弘卫公司帐户。

  (七)派遣费用到帐后,由弘卫公司根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被派遣人才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八)派遣期内,在派遣单位的配合下对被派遣人才进行考核,按照《劳动合同书》规定对不遵守纪律、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教育、处罚或者解除合同,根据解除合同人数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被派遣人才。

  (九)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派遣单位要求,弘卫公司可为被派遣人才办理职称评定、户口迁移等相关人事业务。

  (十)派遣协议期满时,派遣双方根据需要续签或终止《人才派遣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派遣期内,弘卫公司和被派遣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期满时,根据三方意愿,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书》,续签后被派遣人员继续在派遣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或派遣期内,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书》、经另两方同意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书》,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派遣期内,被派遣人才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由派遣单位按照协议相关规定发放,弘卫公司作为监督发放单位。


附件2:

关于人才派遣的宣传资料

  人才派遣是人才中介组织新开展的一个人才服务项目,亦称人才租赁,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派遣公司通过一系列科学手段来选取合格人员,录用后派遣该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是一种借用关系,被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已经录用的人员,也可以采用人才派遣,由派遣公司与员工重新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一、对整个社会而言,为供需双方牵线搭桥,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劳动力资源共享,打破人才地区分布不平衡,缓解不同单位人才的供求关系,实现人才资源共享。

  二、对用人单位来说,可增强用人单位的竞争力。

  (一)可以降低用人成本

  用人单位在核算派遣人才的总支出时,以岗位效益、市场价格等制定工资标准,自主调整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比例,从而实现综合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大大降低,实现了“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机制。同时,单位内部不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也为用人单位节约了管理成本。

  (二)人事管理便捷

  用人单位不需要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这些人员的档案接转、流动手续办理、户口落实、各类社保等诸多人事工作由派遣公司负责完成。用人单位在使用这些人员时,只是作出相关岗位制度规定,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合同到期,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派遣公司决定办理与被派遣人员的合同终止或续签,终止劳动关系应办的一系列手续也由公司负责处理,用人十分灵活。

  (三)可避免人才流失

  被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派遣公司调集和管理,在合同期间,派遣公司对派遣人员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保证被派遣人员安心做好本职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用担心人才流失,被派遣人员不合理、不规范的流动得到充分遏制,即使发生此类情况,也可以按协议由派遣公司协助索取赔偿,从而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人才也由“为我所有”转变为“为我所用”,省去了长期固定聘用和留养人才的高额薪资,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四)可减少人事(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被派遣人员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这样,作为用人单位就避免了与被派遣人员人事(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且被派遣人员对日常考核的不同意见,也可以通过派遣公司统一协调处理,而省却用人单位的管理精力,专心于事业的发展。

  (五)用人机动灵活。

  许多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业务变化很大,采用人才派遣用人形式,可以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单位用人进出灵活,不受编制限制,人员进出手续由派遣公司进行专业化服务。

  (六)可转移用人单位的风险

  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人才派遣协议,明确人才标准、人数、待遇等,通过派遣公司或自己组织招聘、筛选、测评,用人单位确定人选。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派遣人员到用人单位就职后,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发放薪酬。派遣期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续签协议或终止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讲手续简、见效快、风险少,也更规范。

  三、对个人来说,人才流动比较灵活,省去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从被派遣人才自身看,不转户口、不转人事档案关系的柔性流动机制,不仅使他们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而且又能保障自己的合法劳动所得,从而实现了自身的应有价值。

  求职者一旦成为被派遣人员,派遣公司即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档案挂靠等手续,享受规范的、合法的各种权益。派遣公司可以提供人事、劳动政策与法规方面的咨询。


附件3:

江苏弘卫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简介

关于我们

  江苏弘卫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2006年5月经江苏省卫生厅批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全省卫生行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机构。

我们的理念

  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开展人才服务工作,以“你需要,我服务”为理念,秉承“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服务至上”的宗旨,将市场机制与人力资源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为人才提供广阔的就业机会,为用人单位提供快捷、方便、高效的服务。

我们的服务内容

  ★卫生行业员工的派遣,代理派遣人员的招聘、薪酬发放、代办保险,职称申报等;承担各类合同制人员的整体托管。

  ★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

  ★卫生人力资源规划、制度设计与创新、员工满意度调查、薪资调查及方案设计。

  ★卫生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生涯设计、绩效评估和医院管理人员评鉴等人力资源测评与选拔。

我们的联系方式

   南京市中央路42号
   联系电话:(025)83620822    
传真号码:(025)83620827
  E-mail: jiangshw@sina.com
  联系人:顾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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